关于2013-2014-1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生班:
为进一步加强重修管理,本学期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形式
本学期不开设单开班重修,全部为跟班重修。
二、重修手续办理
(一)重修选课
重修选课时间为9月23日8:00—9月27日23:59,逾期不予补报。需要重修的学生必须在教务系统进行重修选课。重修选课仅限选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1.跟班重修
学生登录系统选择“跟班重修选课”,根据自身学习安排选择重修课堂,尽量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2. 及格重修
学生对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重修,但在校期间累计不得超过10个学分(不含2012年9月1日以前重修课程)。课程成绩及格申请重修请到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手工报名,学院在系统处理选课名单。
(二)重修证办理
重修证办理时间为10月9日—10月14日,逾期不予补办。重修的同学携带个人照片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重修证。
三、重修管理
(一)学习管理
跟班重修的学生均需携带重修证随课堂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若重修上课时间冲突,学生须提前向任课老师说明情况。
(二)考试
重修的学生需携带重修证按照重修选课的课堂参加考试。学校对文理基础课单独安排重修考场,考核要求与正常选课一致,参加文理基础课重修的学生应在重修考场参加考试。如果重修课程考试与正常选课考试有冲突的,重修课程考试优先,正常选课课程可申请缓考。
(三)成绩
重修成绩如实记载,重修后通过的学分绩点以1.0计;重修后没有通过学分绩点记为0。办理重修未按照要求参加考试的成绩记为零分。未按规定办理重修手续的,不得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网上录入。
(四)其他
重修学生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