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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1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3来源:

关于2013-2014-1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生班: 

为进一步加强重修管理,本学期重修实行网上选课,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形式

本学期不开设单开班重修,全部为跟班重修。

二、重修手续办理

  (一)重修选课

  重修选课时间为9月23日8:00—9月27日23:59,逾期不予补报。需要重修的学生必须在教务系统进行重修选课。重修选课仅限选本学期开设的课程。

  1.跟班重修

  学生登录系统选择“跟班重修选课”,根据自身学习安排选择重修课堂,尽量避免上课时间冲突。

2. 及格重修

学生对已取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重修,但在校期间累计不得超过10个学分(不含2012年9月1日以前重修课程)。课程成绩及格申请重修请到学生所在学院进行手工报名,学院在系统处理选课名单。

  (二)重修证办理

  重修证办理时间为10月9日—10月14日,逾期不予补办。重修的同学携带个人照片到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办理重修证。

三、重修管理

  (一)学习管理

跟班重修的学生均需携带重修证随课堂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若重修上课时间冲突,学生须提前向任课老师说明情况。

  (二)考试

重修的学生需携带重修证按照重修选课的课堂参加考试。学校对文理基础课单独安排重修考场,考核要求与正常选课一致,参加文理基础课重修的学生应在重修考场参加考试。如果重修课程考试与正常选课考试有冲突的,重修课程考试优先,正常选课课程可申请缓考。

  (三)成绩

  重修成绩如实记载,重修后通过的学分绩点以1.0计;重修后没有通过学分绩点记为0。办理重修未按照要求参加考试的成绩记为零分。未按规定办理重修手续的,不得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在网上录入。

  (四)其他

  重修学生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附件:2013-2014-1学期全校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