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本科生:
根据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结合学校毕业工作实际,经协商,确定我校教学资格证书领取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5月份通过学校教师资格审核且6月份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领取要求
1.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原件经核对后当场退还;
2.提供本人毕业证复印件1张;
3.毕业证复印件上需标注报名时的档案号。
三、时间安排
1. 2013年6月24日上午下班之前,学生递交毕业证复印件1份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丹桂楼210);
2. 2013年6月24日下午,学校收齐材料后,集中到武汉市或洪山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 2013年6月25日上午,学生到研究生院培养办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
1.请同学们务必按时递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免影响学校集中领取资格证书的时间。过期不交的,后果自负。
2.资格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如确需代领,请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