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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在2015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3来源: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一系列批示精神,落实团的十七大关于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工作部署和团中央书记处关于继续抓实抓好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指标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全校公开招募15名符合条件的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贵州省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大水乡华农大石希望小学、本禹希望小学,贵州省大方县猫场镇狗吊岩为民小学,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官店镇摩峰小学从事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返回本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

  2.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有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身心健康,能吃苦耐劳,有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意志品质和能从事扶贫支教的工作能力。

  4.学习成绩良好,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列专业前60%,无不及格必修课程,具有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承诺当年不再参加国内外其它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优先条件:达到上述标准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大学期间从事一定社会工作,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志愿者;

  3.大学期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者;

  4.具有一定艺术、体育及其他特长者。

  (三)直选条件:政治立场坚定,品行良好,无违纪记录,具有较强社会工作与实践能力以及一定学术研究能力,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获得专业复试资格:

  1.获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湖北省二等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创业计划竞赛获湖北省银奖、全国铜奖及以上奖励(主持人);

  2.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它赛事中获银奖以上(含银奖)或相当奖项的主持人;

  3.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且在社会上具有较大影响或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者。

  三、招募程序

  (一)学生申请(9月11日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向学院递交申请书并签订《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承诺书》、《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所有材料和表格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11日(星期四)前交到校团委办公室,并将材料和表格的电子版发送到校团委电子邮箱hntw@mail.hzau.edu.cn。

  (二)资格审查、面试与体检(9月15日前)。学院和校团委审查申请学生资格,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学校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对具有面试资格的学生从思想政治素质、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面试;学院安排拟录取志愿者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根据面试表现及体检情况确定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专业复试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专业复试(10月20日前)。学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具有复试资格的学生参加接收单位的研究生专业复试,确定拟录取专业和导师。

  (四)确定人选(10月25日前)。学校招募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和专业复试的综合情况确定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将拟录取志愿者名单及其基本情况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正式录取研究生支教团名单。

  (五)办理报名手续。正式录取志愿者按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根据中央部委有关文件精神,将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并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统筹实施。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爱心企业设立的志愿者工作和生活补贴,按照学校与企业签订的协议标准由企业直接发放。

  (三)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我校普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间,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本禹党支部负责)。

  (四)学校作为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单位,将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派遣、评估表彰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设立专项经费,向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者提供必要活动和工作经费。

  (五)志愿者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根据服务地项目办及服务单位意见审定《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记入学生档案,同时颁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

  (六)志愿者服务期满,必须按期返回本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因个人过失导致无法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由本人负责,因意外事故所致不能准时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纪委办、宣传部、研工部、学工部(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招募工作期间学校设立举报电话:87282056(纪委监察处)87282012(校团委)。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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