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序开展2023级水产类专业分流工作,结合学院大类培养及往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教学资源情况,制定本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对象
2023级水产类全体学生
二、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秦长平 张永安
副组长:曹玉琼 高坚
成 员:王春芳 曹小娟 刘惠芳 朱坤倩 金庆钊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专业分流方案制定、结果审定和学生异议情况处理等有关工作。
三、基本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严格执行学院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全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2. 志愿、成绩优先
学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导学工作,帮助学生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并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尊重学生意愿进行专业分流。在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根据学生的第一学年正考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和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进行分流。
3. 合理调控、资源优化
学院结合学校工作要求和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实行专业班级数量、自然班级人数控制,进行协调分流。
四、班级设置
本次分流专业有水产养殖学和水族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水产养殖专业至多6个行政班,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至少2个行政班。
五、工作安排
1. 动员咨询
发布《水产学院2023级水产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召开学生专业分流动员会,进行咨询与指导,帮助学生加深对所分流专业的认识。
2. 志愿申报
学生结合自身发展、兴趣特长和社会需求等进行自主选择,提交《2023级水产类专业分流申请表》。
3. 协调分流
学院根据专业计划、学生志愿、学习成绩(GPA和学分加权平均分)情况进行协调分流。如某一专业学生所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最大数,学院将按照GPA进行排序(GPA相同者参考学分加权平均分),超出该专业计划最大数的排序居后者协调至另一专业。因休学复学、转入下一年级、特殊类型、预科以及固定专业的同学按照政策保持专业不变。
4. 结果审定
分流结果报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确定分流结果。
5. 结果公示
专业分流结果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生可向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提交书面意见,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视情况进行处理。
六、时间安排
1.10月11日前,召开专业分流学生动员会,宣读专业分流通知;
2.10月16日前,班级集中提交《2023级水产类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1;
3.10月 18日前,协调分流;
4.10月21日前,公示专业分流名单。
七、有关说明
1. 专业分流后,取消原行政班级,学生按新的教学班级进行学习并参加相应活动。
2. 专业分流后,不调整学生宿舍。
3. 资料提交要求:
(1)申请表须学生本人填写,所有信息须准确,提交后均不能再随意更改;
(2)拟报专业只能二者选其一,所有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入下一年级、特殊类型、预科及已固定专业的同学除外)均须填写名单(见附件2和附件3);
(3)申请表提交纸质版,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收齐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A205。
水产学院
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