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和各学科负责人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制定学院推免工作遴选细则,组织和监督学院推免工作的开展。
组长:张永安、秦长平
成员:高坚、马徐发、曹玉琼、高泽霞、李大鹏、沈建忠、苏建国
二、指标分配
水产学院2024年推免生推荐指标总数46个。按学院各专业学生规模、学科建设等情况设定推荐指标。
1.专业基础指标(40个)
各专业按照学生人数的比例测算推免指标。
专业名称 |
专业 学生人数 |
专业推免 指标数 |
水产养殖学 |
176 |
31 |
水族科学与技术 |
52 |
9 |
合计 |
228 |
40 |
2.学科建设支持指标(不超过6个)
为加强学院学科建设,促进学生本硕贯通培养,学院设置学科建设支持推免指标,用于符合推免基本条件、“从游学业计划”结业考核合格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项目并结题的学生。
如果学科建设支持指标未使用完,再综合专业推免比例分配到各专业。
3.其他专项计划推免指标
研究生支教团、“2+2”辅导员、学风建设班集体等推免生专项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直接分配到个人或班集体。
三、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双向选择、科学选拔、择优推荐的原则。
四、遴选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小语种学生达到本科毕业相关要求),大学期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 35%以内;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45%以内。
(二)奖励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每项可在GPA上加相应奖励分值,可多项累加(某一方面有多项奖励情况,只取1项;同一成果或项目获多项奖励的不累加),奖励项目统计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8日。
项目 |
级别 |
奖励 分值 |
备注 |
前三学年综合测评等次 |
优秀 |
0.02/学年 |
等次计算方法:去掉综合测评总分中学习成绩分和体育成绩分后,在班级排名前20%为优秀,20%-50%为良好。 |
良好 |
0.01/学年 |
||
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本科组)、“挑战杯”、“互联网+”奖项 |
一等奖 |
0.1 |
第一完成人计全分,成员减半计分。 |
二等奖 |
0.08 |
||
三等奖 |
0.06 |
||
获得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大学生生命科学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第一完成人) |
一等奖 |
0.08 |
若设有特等奖,则特等奖以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以二等奖奖励;金奖等同于一等奖。 |
二等奖 |
0.06 |
||
获得省级“挑战杯”、“互联网+”奖项(第一完成人) |
一等奖 |
0.05 |
|
“从游学业计划”结项考核等次 |
优秀 |
0.1 |
|
良好 |
0.05 |
||
合格 |
0.02 |
||
大学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 |
0.05 |
||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在600分以上(含600分) |
0.05 |
获得国际赛事参照国内赛事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多人共同完成某一赛事或科研成果,有团队负责人或队长的,负责人或队长计全分,其他成员减半计分;无排名顺序的,含两位完成人的,两人计全分,含三位及以上共同完成人的,所有人减半计分。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所有奖励项目需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通过后方可加分。
(三)成绩计算
专业综合成绩=GPA+奖励分。
(四)推荐名单确定
1.专业基础指标名单。学院在考察申请人政治品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心理素质、学术潜力的基础上,重点考察申报者学业基础和学术研究潜力,根据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各专业推免指标数确定推免资格。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GPA高者优先;GPA相同,则专业必修课平均分高者优先。
2.学科建设支持指标名单。学院在考察申请人政治品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心理素质基础上,专家审核小组开展综合考查,重点考查申请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以及科学精神、学术道德等。最终由专家组考查确定推免资格学生名单。
(五)遴选程序
1.个人提交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学习成绩单及各类符合加分条件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专家组考核。一是对奖励项目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申请奖励项目学生对奖励项目内容和贡献做陈述答辩;二是对申报学科建设支持指标学生进行考核,申报学生对本科期间的学业情况、学术活动进展和成果做陈述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3.确定推荐名单。根据本办法确定推荐名单,公示3日。
4.填报志愿。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五、时间安排
(一)2023年9月18日,学院制定方案并提交至本科生院注册与学籍管理中心,经审定后进行公示。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申请,审核材料,确定并公示拟推荐名单。
(二)2023年9月18日,学院组织学生申请,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公示。
(三)2023年9月21-29日,本科生院审核、公示拟推荐名单,报送信息。
咨询与申诉电话:刘惠芳 027-87285189
胡彩云 027-87282114
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