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与复试组织管理,确保科学选拔、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水产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证其公平、公开、公正性。领导小组由院班子成员和系主任组成。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永安
成员:向晋文 曹玉琼 沈继斌 高泽霞 高坚 呼光富 李广宇 袁军法 谭青松
秘书:庄子梦 路雨
(二)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按专业或方向所归属的系为单位设置,由5名以上研究生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系主任或副系主任担任),秘书2名(由组长指定2名教师担任)。由各专业或方向招生的导师任复试小组成员。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各复试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复试工作纪律和规范,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独立评分。
(三)受理考生申诉人员:曹玉琼
电话:027-87288195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笔试和面试
笔试按照专业或方向分组,学术型分为水产养殖01、02方向组、水产养殖03方向组、水生生物学及渔业资源专业组、水产动物医学专业组等四个组,选用四套试卷。专业型按方向分组,选用一套试卷。学院统一安排考试,阅卷工作由各组负责。
面试分组与笔试一致。面试由学院统一安排,评委的组织工作由各组负责。
(二)资格审查
时间:学术型:2023年3月31日14:00-18:00
专业型:2023年4月1日14:00-18:00
地点:水产楼A105
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
学术型:2023年3月31日,19:00-20:30
水产养殖01、02方向组:三教A201
水产养殖03方向组:三教A202
水生生物学及渔业资源专业组:三教A203
水产动物医学专业组:三教A204
专业型:2023年4月1日,19:00-20:30
渔业发展01方向组:三教B301
渔业发展02方向组:三教B304
渔业发展03方向组:三教B303
渔业发展04方向组:三教B103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学术型:2023年4月1日,8:30-12:00,候考教室为三教B102
水产养殖01、02方向组:三教B301
水产养殖03方向组:三教B303
水生生物学及渔业资源专业组:三教B103
水产动物医学专业组:三教B304
专业型:2023年4月2日,8:30-18:00,候考教室为三教B101
渔业发展01方向组:三教B102
渔业发展02方向组:三教B103
渔业发展03方向组:三教B201
渔业发展04方向组:三教B202
(五)复试内容
笔试考查内容以报考专业及方向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为主。面试考核内容分为英语、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三个方面,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以及思想道德品质、心理健康以及外语听说能力。
(六)复试分数线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结合学院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非全日制与全日制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同。单考专项计划复试的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划定,计划单列。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备注 |
071004 |
水生生物学 |
61 |
51 |
68 |
110 |
290 |
学术型 |
090801 |
水产养殖 |
33 |
33 |
50 |
50 |
254 |
学术型 |
090803 |
渔业资源 |
33 |
33 |
50 |
50 |
260 |
学术型 |
0908Z1 |
水产动物医学 |
33 |
33 |
50 |
50 |
271 |
学术型 |
095134 |
渔业发展(01方向) |
33 |
33 |
50 |
50 |
264 |
专业型 |
095134 |
渔业发展(02方向) |
33 |
33 |
50 |
50 |
264 |
专业型 |
095134 |
渔业发展(03方向) |
33 |
33 |
50 |
50 |
264 |
专业型 |
095134 |
渔业发展(04方向) |
33 |
33 |
50 |
50 |
264 |
专业型 |
单独考试考生复试资格线:总分不低于170分,无缺考科目。 |
(七)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各系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复试小组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资料清晰完备,复试结束后拷贝视频至学院存档。
2.复试秘书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四、招生计划
2023年学院可招生指标(不含推免指标)为:学术型硕士68个;专业型硕士全日制118个,非全日制单考指标1个。总计划不变,分专业计划根据招生需求微调。
专业或方向 |
招生人数 |
水生生物学 |
0-1 |
水产养殖 |
39 |
渔业资源 |
15-16 |
水产动物医学 |
14 |
渔业发展01方向(水产动物养殖与繁育技术) |
38 |
渔业发展02方向(水产动物病害防治) |
27 |
渔业发展03方向(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 |
23 |
渔业发展04方向(渔业资源与环境) |
31 |
五、成绩核算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组成应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外语考核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40%+综合素质40%+英语听说2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二)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换算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占录取成绩的权重为40%。
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三)录取
录取以复试组为单位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到将各组指标用完为止,导师需按照招生计划在相应组里录取。录取成绩的计算、拟录取名单的确定、考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由各复试组自行完成,最后的拟录取名单由复试组长签字提交到学院。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程序。首先复试第一志愿考生,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调剂。如需要调剂,学院将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及时发布,调剂生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二)调剂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生复试资格线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线,且生源背景应满足录取专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原则上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录取。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调剂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
(三)网上办理。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校内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调的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办理。
华中农业大学水产学院
2023年3月25日
附: 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