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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0来源:

 

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系、中心、平台、教学科研基地:

    临近岁末年初,各项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加。根据学校《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学院安全稳定局面,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岁末年初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12月30日前,各系、中心、平台、教学科研基地负责人深入自查。对涉及责任区的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开展深入自查,重点围绕消防安全隐患、三防设施设备状况、安全管理制度等进行排查。

    二、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各系、中心、平台、教学科研基地对自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列出清单、建档立账,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做好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复检工作,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整改方案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学院办公室,隐患整改须于2019年1月15日前完成。

    三、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要在元旦、春节、寒假等重要节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通过发放安全告知书、签订安全承诺书、致学生家长信等途径,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对节日和假期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摸底登记,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抓紧查明原因。 

     四、学院领导带队检查。1月初,院领导带队深入一线,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检查,重点查找各类安全隐患,检查各系、中心、平台、教学科研基地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检查记录、隐患台账及整改情况。针对当前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和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情况,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特种设备等实验设施、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规范管理情况,实验室违规购买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管理不严、实验操作不规范、设备摆放不标准甚至影响通道的问题,违章违规用火用电情况等,重点纠治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配电房和设备间等功能性用房堆放杂物等问题。

     五、学院将严格对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工作要求,督促检查各级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一、消防安全自查表

附件二、安全自查隐患整改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