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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学院2017级水产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16来源:

 

为了有序开展2017级水产类专业分流工作,结合学院大类培养及往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教学资源情况,制定本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对象

2017级水产类全体学生

二、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

 长:张永安  张韶东

副组长:黄    刘广乐

 员:李大鹏  学振  高泽霞  刘春生  苏建国      惠芳庄子梦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组负责专业分流方案制定、结果审定和学生异议情况处理等有关工作。

三、基本原则

1. 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组成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全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2. 志愿优先

学院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导学工作,帮助学生全面了解专业情况,并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尊重学生意愿进行专业分流。在不能满足的情况下,根据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和学分加权平均分排名进行分流。

3. 合理调控

学院结合学校工作要求和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实行专业班级数量、自然班级人数控制,进行协调分流。

班级设置

水产养殖学专业为5个班,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为2个班。原则上每个自然班级人数不超过32

五、工作安排

1. 动员咨询

发布《水产学院2017级水产类专业分流工作方案》,召开学生专业分流动员会,进行咨询与指导,帮助学生加深分流专业的认识。

2. 志愿申报

学生结合自身发展、兴趣特长和社会需求等进行自主选择,提交《2017级水产类专业分流申请表》。

3. 协调分流

学院根据专业计划、学生志愿、学习成绩(GPA和学分加权平均分)情况进行协调分流。如某一专业学生所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最大数,学院将按照GPA进行排序(GPA相同者参考学分加权平均分),超出该专业计划最大数的排序居后者协调至另一专业。因休学复学、转入下一年级、特殊类型、预科及浙江、上海籍已固定专业的同学按照政策保持专业不

4. 结果审定

分流结果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确定分流结果。

5. 结果公示

专业分流结果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学生可向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进行处理。

六、时间安排

1. 11月16日,发布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2. 11月19日上午10:00,三教S1报告厅,召开专业分流学生动员会;

3. 11月16-23日,学生提交《2017级水产类专业分流申请表》;

4. 11月23日14:00-17:00,班长集中提交学生专业分流申请表;

5. 11月23-30日,协调分流;

6. 127日前,专业分流名单公示。

有关说明

1. 专业分流后,学生所在原行政班级取消,学生按教学班级进行学习并参加相应活动。

2. 专业分流后,不调整学生宿舍。

3. 资料提交要求:

1)申请表须学生本人填写,所有信息须准确,提交后均不能再随意更改;

2)拟报专业只能二者选其一,所有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入下一年级、特殊类型、预科及浙江、上海籍已固定专业的同学除外)均须填写;

3)申请表提交纸质版,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收齐交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附件1:2017级水产类专业分流申请表

 

                                       水产学院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1. 2017级水产类专业分流申请表